登录   注册
一网搜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新闻中心

白山市林科院组织科技人员认真学习解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03 信息来源:白山市林业局 收藏
初审:    复审:    终审:

 

  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助力白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白山市林科院组织科技人员认真学习《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进行了阐述:1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包括简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评审、下放预算调剂权。2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包括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3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包括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4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包括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做好财务报销服务、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5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包括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6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及验收指南、7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包括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督促指导、做好科研项目新旧政策衔接。 

  具体要求全院科技人员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切实履行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各项项目准备工作。明确具体衔接要求;确保科研管理按照项目组织实施的不同阶段实行分类衔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